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操作及注意事项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秋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操作及注意事项如下:
(1)左/右裸眼视力:录入范围为3.0–5.3 之间,如裸眼视力低于3.0 以“9”代替。

(2)左/右眼屈光:球镜、柱镜、轴位均为必测项目,需使用专业视力验光仪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单进行视力结果录入。
示例图
自治区报送范围:在园幼儿和全区小初高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中小学生(幼儿园)视力监测信息每学年向自治区学生近视综合防控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四次 (每学期两次)。其中,春、秋两季各一次视力监测数据同步上报至教育部,由各学校校医和各学校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教师通过新疆学生体质健康网学生近视综合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国家要求报送的视力监测数据,与体测数据统一报送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
学校用户或医疗机构用户登录自治区学生近视综合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共享前基础设置后,点击【结果查看】、【结果查看及补录】,选择班级、检测次数及检测时间,点击【同步体检数据】即可完成视力数据同步。
注意事项
1.共享前需确认,学校本学期已通过“新疆学生体质健康网”信息平台中学生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学生电子健康档案;
2.自治区学生近视综合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共享前基础设置
学校自测:学校用户登录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录入,添加检测队及检测医生,设置检测计划并选择学校自测。
机构检测:学校用户登录系统后,建立检测计划并选择机构检测;机构用户登录系统添加检测队及检测医生,设置检测计划。
系统密码重置:请联系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400-169-8577
投诉电话:0991-3635627
新公网备案65010402001701
新ICP备18000597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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